解決吊籃在安裝質量和使用安全上存在的問題
發布時間:
2021-09-15
吊籃安裝前必須進行設備檢查和維護保養,確保各種配件齊全,機體外觀無銹蝕,結構件無變形,安全裝置齊全,安全鎖在有效期內,吊籃安裝要與方案相符。
一、進場把關
1、吊籃必須是取得特種設備產品制造許可證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。
2、吊籃由生產廠家直接提供和租賃單位提供使用的,必須隨機提供安裝、使用維修說明書及產品合格證。訂立租賃合同應對安裝要求和日常維護保養等明確管理責任。
3、吊籃應有產品標牌,標明額定起重量,最大提升速度、制造單位、產品編號及出廠日期。
4、從事吊籃設備安裝的單位必須有專業資質或起重機械拆裝資質、營業執照。
二、安裝把關
1、必須編制安裝專項施工方案,案應報企業技術負責人及監理審批。
2、安裝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,明確分工,作業人員必須有相應的證書。
3、吊籃安裝前必須進行設備檢查和維護保養,確保各種配件齊全,機體外觀無銹蝕,結構件無變形,安全裝置齊全,安全鎖在有效期內,吊籃安裝要與方案相符。
4、進入施工現場的吊籃應進行編號,必須把最大載荷的標志貼在吊籃上,做到清晰醒目。
5、懸掛機構不得安裝在外架或用鋼管扣件搭設的架子上,必須安裝在混凝土結構、鋼結構平臺上方。
6、梁伸出長度和前后支架之間的距離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規定,所有配重塊要平均套在兩只支架的穿桿.上且作固定,配重應有質量標記。
7、工作鋼絲繩和安全鋼絲繩不得拉傷、變形或扭曲,鋼絲繩端部的繩夾數量、間距、固定方法應根據《GB5976- 86鋼絲繩夾》 的要求執行。
8、懸掛機構兩吊點間距應于懸吊平臺兩吊點間距相等,其誤差應小于或等于5CM。
9、吊籃安裝,必須落實安全監護人,懸吊平臺下方應有圍擋隔離、警示牌等措施。
10、吊籃安裝完畢,應經法定機構進行檢測,檢測檢查合格后方可組織驗收。
11、吊籃須經驗收合格方可使用。實行總承包管理的,由總包單位牽頭,組織使用單位、租賃單位、安裝單位、監理單位進行聯合驗收,并形成安裝驗收記錄(驗收書附后)。并將吊籃檢測和驗收資料在7個工作日內報送監督部i ]進行登記備案(安裝使用
登記表附后)。
三、使用把關
1.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,且經過培訓和實習并取得合格證者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,戴安全帽、佩安全帶。吊籃使用應落實安全監護人。
2、吊籃作業完畢必須將吊籃降至地面,并切斷電源,鎖好開關箱。
3、作業人員必須從地面進出懸吊平臺,不得從樓層窗戶進出懸吊平臺,懸吊平臺之間嚴禁橫向跨越。
4、嚴禁超長使用或將兩只吊籃懸吊平臺并連使用。
5、嚴禁電動吊籃在雷暴雨、大霧、大雪及風速大于10.8m/s的惡劣氣候環境下作業。
6、吊平臺的載荷,應均勻分布,工作載荷不應大于額定載荷的80%。嚴禁超載,嚴禁用作起重運輸設備。
7、吊籃升空作業,必須有二人,不允許單獨-人進行作業。吊籃作業時,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,并將安全帶通過繩夾自鎖器聯接在保險繩上。保險繩應獨立懸掛在建筑物頂部的穩定部位。
8、懸吊平臺內嚴禁搭梯、搭凳等加高作業。
9、使用中遇到頂部或旁側有電焊作業,應將鋼絲繩、提升機導線保護好,防止電焊火花侵蝕。
10、遇建筑物(部分)表面凸凹不平,懸吊平臺升降不能自由施工的,應安裝專用型懸吊平臺,或采取鄰邊架設活動腳手架施工。
四、檢查把關
1.必須有運轉(使用、維修、保養、故障、停滯、事故)、更換配件和交接班等記錄。
2、吊籃每天工作前必須檢查配重、懸掛機構及安全鎖(鎖繩) , 進行空載運行,以確認設備及安全裝置處于正常狀態。
3、吊籃使用應實行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制度。( 見附表)
4、必須建立吊籃管理技術檔案。
5、吊籃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標定期限內使用,有效標定期限不得大于一年。
五、拆除把關
1.必須編制拆除專項施工方案,方案應報企業技術負責人及監理審批,拆除時,應實施現場監護。
2、拆除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,明確分工,作業人員必須有相應的證書。
3、拆除前必須要了解拆除的順序、運輸的方法、解體的場地、人員的配置、天氣的情況。
4、安全拆除完畢應告知監督部門門進行銷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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